北京保安公司管理部管理规范要求定期检查作息及离职情况
日期: 2021-03-24 13:19 来源: 未知 浏览:
为了规范北京保安公司保安队伍的日常管理,实现“政治合格、素质优良、纪律严明、服务规范”的安全管理总要求,不断加强安全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,按照军事化管理的要求,制定管理规范。
管理规范适用于北京保安公司管理干部保安主管、保安队长、保安队员。为北京保安公司保安队的日常管理标准,各管理项目部应根据各自岗位的要求,另行制定保安岗位职责、工作程序及各类应急处理预案,以利于工作开展。
各保安服务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管理规范的规定。对贯彻执行管理规范负有直接责任,必须严格要求,检查、监督所属保安服务人员认真贯彻落实。北京保安公司管理部定期检查管理规范在各保安项目部的落实情况,作为对各保安项目部的月度考核标准。
规范对保安员离职要求的规定,保安员离职需提前30天向所在保安项目部提出申请,安全部门项目部在收到保安人员离职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报告,行政人事部在收到保安人员离职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。
公司批准离职申请后交回胸卡、服装肩章、臂章、帽徽后,公司退回个人证件复印件,并结算工资。特殊情况,可由保安项目部领导决定先离职再补办手续,但是应该做服装、宿舍水电费等的结算,应该收回胸卡、肩章、臂章、帽徽等回收的物品。
规范对保安项目部保安员生活工作作息时间的规定。时间分配,在工作日内,保安员在保持八小时工作以外,还应至少保证不少于八小时的睡眠,并按规定参加保安项目部组织的日常训练、培训活动。
值班安排表,由各保安项目部保安队长按照本规范的规定,依据各保安项目部岗位的不同特点和人员编制情况制定。保安队伍休息时间管理,每个保安项目部的保安人员在非工作时间,不应影响他人休息,带电视机的宿舍电视由队长制定开放时间,队员上夜班前必须保证不少于8小时的睡眠,上白班的队员晚上必须保证8小时的睡眠。
保安训练、培训安排各保安项目部保安队员必须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,保证每周2—3次训练、培训时间,并制订每月培训、训练计划表,该表的计划、执行情况作为月度考核的内容之一。